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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消息,兩家經許可之電子支付機構都是非常年輕的公司
越南財經新聞編譯
越南國家銀行(Ngân hàng Nhà nước)在今年的 04/15日和 04/21日分別發給 G PAY公司和VIDIVA公司電子支付機構之設立許可證。因此,至目前為止,提供電子支付服務的機構共 34家,而在去年,央行也發出 6張許可證。
據了解,這兩家新獲得許可的機構都是非常年輕的公司,其中G PAY是總部位於河內的公司,成立於2018年2月,屬G-Group旗下, 該公司目前提供匯款和存提款服務。而在胡志明市的 VIDIVA 公司則成立於 2017年 8月份,是一提供資訊服務和電腦有關的公司。
據知,要獲得許可之電子支付機構必須滿足諸多條件, 其中有,該機構的最低資本必須達到 500億越盾, 具有相關軟體解決方案及硬體設備、資安等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