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裝設ETC收費系統 將被暫停道路使用收費

by 越南財經新聞

總理剛頒布第39/ CT-TTg號指示,要求交通運輸部加快實施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(ETC)的實施進度,對未能如期裝設ETC收費系統的道路收費站,將被暫停道路使用收費

越南財經新聞編譯

阮春福(Nguyen Xuan Phuc)總理之前於6月份已頒布有關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的實施第19/2020/ QD-TTg 號決定。對於仍未裝設電子收費系統的道路收費站,則必須依此決定所規定的,最晚在 12/31日裝設並啟用

未裝設ETC收費系統 將被暫停道路使用收費
第39/ CT-TTg號指示 – 來源: VPCP

關於新頒布的決定,總理指示交通運輸部(Bộ GTVT)對未依規定如期裝設ETC收費的收費站,暫停其道路使用的收費。 公安部(Bộ GTVT)負責提取各收費站的圖像錄影根,據影像圖像內容來對未黏貼電子標籤(eTag)或已貼電子標籤但電子收費帳戶餘額不足卻故意走ETC通道的車輛開罰。 國家銀行(Ngân hàng Nhà nước)被指示與各商業銀行負責提供有關eTag帳戶儲值與扣款的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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