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設部將「終止公寓所有權」規定從《住房法》修訂草案中刪除

by 越南財經新聞

怕引發過多爭議後,建設部已將「終止公寓所有權」規定從最新的《住房法》修訂草案中刪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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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負責起草《住房法》(luật Nhà ở)修正案的住房與房地產市場管理局(Cục Quản lý nhà và thị trường bất động sản)表示,關於「公寓有限期所有權」的提案已從7月10日所公布的最新草案內容中刪除

據知,在早前所公布的《住房法》草案版本中,其中最受民眾關注的一項是有關確立及終止公寓所有權的規定。舊的草案版本提議,公寓的所有權期限應依據建築物的使用期限來確定。當大樓使用期限屆滿,或雖未屆滿但已損壞、有倒塌風險、無法確保使用者的安全時,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對公寓大樓進行檢驗與品質評估。若經評估後未獲得延長使用,該公寓大廈將必須拆除。公寓本身及公寓大樓內其他部分的產權,將於拆除程序完成後終止。

這並非首次提議公寓所有權應有限期。在2022年底起草《住房法》(修訂案)過程中,建設部亦曾把「公寓所有權期限」列入。該期限是依據經審核設計文件中所載之工程項目來確定,並自工程通過驗收並投入使用之日起算。但國會常委會認為,這為敏感議題,對社會影響重大,且各方意見尚未達成共識。因此,在2023年4月份,建設部採納國會常委會的意見,並建議政府不要對公寓所有權設有期限。

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(HoREA)主席Le Hoang Chau先生對此表示,支持建設部在擬定《住房法》修正草案時經聽取各方意見後刪除上述內容。他表示,將公寓所有權期限與建築物使用年限掛鉤,可能會讓民眾「產生不安心理」,同時也無法確保與現有相關法律的穩定性與一致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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