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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繳納的226,000億越盾增值稅中,按行業劃分的企業延繳稅金為117,000億越南盾,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的延繳稅金為109,000億越盾。
越南財經新聞編譯
依政府於3月4日頒布的第11/ CT-TTg指示,財政部草擬了有關受 Covid-19疫情影響對象得施延繳納稅金和土地租金的法令草案。
財政部依法於 3月10日下午將有關法律文件的草擬送有關部門收集意見,並將其發佈在政府網站和該部的網站上。
為避免影響今年度國家預算平衡,財政部建議將企業原需在今年第1 , 2季要繳納增值稅的時間再多給5個月的繳納時間。 所以,原增值稅繳納期限是2020年3月的,則最晚2020年9月20日繳納, 原增值稅繳納期限是2020年4月的, 則最晚是2020年10月20日,以此類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