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報廣告的關閉等待時間超過1.5秒將被罰款!

by 越南財經新聞

2021年6月1日起生效的第38/2021/ND-CP號法令將對電子報上的廣告刊登違反規定的行為訂出相關罰則

越南財經新聞編譯

第38/2021/ND-CP號法令之38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將處以500至1,000萬越盾的罰款:

  • 為國外電子報提供跨國廣告服務的越南個人、廣告公司未依規定提供的個人 / 公司名稱和地址者
  • 為國外電子報提供跨國廣告服務的越南個人、廣告公司未依規定通報者
  • 不透過合法登記有提供廣告服務的越南個人、廣告公司而在國外電子報刊登廣告
電子報廣告的關閉等待時間超過1.5秒將被罰款! 越南財經 越南新聞 越南法令 越南廣告市場
第38/2021/ND-CP號法令 – 來源: 越南政府

另第38 條最值得注意的是,有以下行為將處以 1,000至1,500 萬越盾的罰款:

  • 電子報上非固定區域廣告沒有讓讀者可以主動關閉或打開的設定
  • 電子報上非固定區域廣告的關閉或打開的等待時間超過1.5秒
  • 在新聞和文章內容中混入廣告

第38/2021/ND-CP號法令頒布於今(2021)年03月29日,今年06月01日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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