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投資法禁止及限制外人投資的業別項目

by 越南財經新聞

2020年投資法頒布禁止及限制外人投資的行業業別項目,其中包括: 任何形式的新聞蒐集及媒體活動;海產開採或捕撈;天燈生產和銷售等…被列為禁止外人投資的業別項目

越南財經新聞編譯

2020年06月17日國會第9屆第14會期通過的2020年投資法將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,並取代現有的2014年投資法。其中包括頒布禁止及限制外人投資的行業業別項目,包括:(i)禁止外人投資的業別項目;以及(ii)有條件開放外人投資的業別項目。

根據計畫暨投資部(Bộ Kế hoạch & Đầu tư)對該新投資法施行細則草案的提議,禁止外人投資的業別項目將包括:

  1. 由國家獨占經營的商品和服務之事業
  2. 經營任何形式的新聞蒐集及媒體活動
  3. 海產開採或捕撈
  4. 調查和治安服務
  5. 司法行政服務,包括司法鑑定、財產拍賣、公證、裁判官和民事執行官
  6. 按合約將勞工輸出國仲介服務
  7. 墓園建造,喪葬服務
  8. 民調服務公司
  9. 拆除地雷服務;武器,爆炸物和輔助工具的生產和銷售
  10. 車輛檢驗和發證服務
  11. 舊船進口和拆除
  12. 公共郵政服務
  13. 水域、港口、航道和航線的勘測,繪製及出版
  14. 經營商品轉口業務
  15. 天燈生產和銷售
2020年投資法禁止及限制外人投資的業別項目
禁止外人投資經營媒體 – 圖: Bao moi

有條件開放外人投資的業別項目部分包括:

  • 電視節目、音樂,戲劇和電影作品的製作,發行和播放
  • 提供電視廣播,保險、銀行、經紀、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服務
  • 郵電服務
  • 廣告業務
  • 教育服務
  • 經營賭場、博彩業
  • 經營房地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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