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開始 允許建造面積25平方米的公寓

by 越南財經新聞

根據新公布的新法規,公寓至少須有1房1衛,使用面積不得少於25平方米

越南財經新聞編譯

建設部剛發布有關公寓住宅的國家規範 (QCVN 04:2019/BXD) 第21/2019/ TT-BXD 號通告。

據新法規規定, 公寓至少須有1房1衛 ,使用面積不得少於25平方米 。 對於商品住宅建案,面積小於45平方米的公寓所佔百分比不得超過該建案公寓總數的25%。

住宅要有自然採光 , 兩房以上的公寓允許有一房可以沒有自然採光 , 臥房要有自然採光且面積不得小於9m2。 建案要有公共活動空間且確保每戶的平均使用面積至少為0.8m2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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